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籌措資金乙案。
1.事實發生日:111/12/1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籌措資金乙案。3.因應措施: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事項如下: (1)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錫安國際生技開發(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B.陳進安:本公司董事長 (2)私募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顯示之每股淨值與每股面額為參考價格,惟本公司為未上市櫃公司,且 淨值低於面額,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價格以不低於面額訂立之。上述價格訂 定之依據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並配合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公司面 額,其定價方式應屬合理。 (4)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加自有資金,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5)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資金,在考量市場狀況及時效之掌握, 執行私募可以協助公司完成IPorton後續組裝及公司永續營運資金之需求。 (6)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否。 (7)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8)參考價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或每股面額為參考價格。 (9)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 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客觀 條件及日後洽定策略性投資人情形決定之。 (10)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於交 付日起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4.其他應敘明事項: A.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策略性投資人之狀況,於股東會 決議通過本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B.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 募資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