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12/10/1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本公司民國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1)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1/27(2)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環科一路11號1樓第二會議室(3)召集事由:一、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七席(含四席獨立董事)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內部規章」討論案 i.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ii.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ii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iv. 從事營業性之外匯風險管理及結構性存款相關金融商品之管理規範 v.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三、臨時動議(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29(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27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臨時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 之股東,其開會15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 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二、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2年10月21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10月31日 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臨時會董事(一般董事三席及 獨立董事四席)候選人提名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 環科一路33號6樓之2),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