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1/10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部份,即5,195,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於11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 排除公司法267條第3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適用。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 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4元 (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 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1月15日至113年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1月23日至113年1月2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1日至113年1月2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月2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5日至113年1月30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1月31日。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