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巿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2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案。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報告案。3.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4.新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本公司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4.本公司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6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4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等其他必要事項,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2.受理期間:自113.04.19起至113.04.29止。3.受理處所:台鎔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216號,電話:03-473-6611分機1288)4.停止過戶期間:自113.04.26起至113.06.24止。5.最後過戶日:113.04.25。6.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期間:自113.05.25至113.06.21止i.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ii.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iii.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iv.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7.依臺灣集保結算所公布之「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本次不發放股東會紀念品,擬不向股東會出席委託書徵求人收取保證金。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