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13/04/2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富基電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AFASTOR HONG KONG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22,13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22,134(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46,83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1)公司名稱:AFASTOR VIETNAM COMPANY LIMITE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120,65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57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5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18,87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5,54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120,65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864,70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52.84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1.7810.其他應敘明事項:子公司銀行融資額度即將到期,擬辦理原額度續約,舊約屆滿前配合本公司董事會日期提前通過為其背書保證,致背書保證額度重覆計算,金額為500,000仟元。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