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凱米颱風
公告本公司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現金股利,因受凱米颱風停班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順延至下一營業日。1.事實發生日:113/07/252.公司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將順延發放。6.因應措施:本公司現金股利原定於113年7月26日發放,因受颱風停班影響,致台灣票據交換所及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一營業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將順延至113年7月29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