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台北市松山區延壽街402巷1弄3號5樓2.事實發生日:113/10/17~113/10/1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原租賃期間為113/01/01~115/12/31,提前於113/10/31終止租約。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新台幣296,676元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305,089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石淑玲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租賃修改利益:新台幣8,413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已無承租需求。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0月17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0月17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