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股票市場可分為上市(集中交易市場)及未上市市場。只要不是在上市或上櫃的股票,都可以稱之為「未上市股票」。未上市公司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已公開發行」,一種是「未公開發行」。
未上市股票如何買賣?
目前未上市股票的交易,除私下轉讓外,一般都是透過盤商買賣,在選擇盤商時,應特別注重盤商的誠信。投資人除可由親朋好友處探聽哪家盤商較可靠外,可由盤商議價是否合理、股票股款的交割以及等股權登記的過戶手續是否依照客戶需要辦理等,判斷盤商的可信度。
未上市股票買賣流程
未上市股票的交易中,買賣雙方如果在同一縣市,通常兩個工作天便可以完成交割程序,若為外縣市,則可能需要三至四個工作天。交易流程如下:
1.報價撮合:買賣雙方依照「詢價」、「報價」、「授權」(註:依股票名稱、數量以定價或議價下單)等步驟,委託盤商代為撮合;成交後,按照約定的價款、股票交付方式進行過戶手續。
2.賣方繳交股票:如果成交,盤商通常會先與賣方約定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股票交割行為(註: 若為外縣市, 通常盤商會請賣方於成交當天以「快遞」方式郵寄到盤商)。賣方必須備妥「股票」、「原印鑑」、「出讓人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3.買方辦理過戶:交割股票及股款後,委買盤商會向買方收取身分證影本及印章,至該股票發行公司股務部門或所委託的股務代理機構,代填過戶書及繳付證交稅(以委託買價為課稅基礎),完成過戶的手續。
4.領取股票:買方支付股款取得股票盤商會將完成過戶後的股票、證交稅單及印章一併交給買方,買方此時需確認股票真偽無誤,並聯絡股務機構、確定買方姓名與股東戶號相同且張數正確後,再將股款支付給盤商。
注意事項:
買方最好選擇在股務部門,而賣方則以金融機構內較佳。因為買方可以立刻確定股票是否真的已在自己名下;賣方則可確認股款已入帳,或是避開身上握有大筆現金的風險。
買賣雙方議定價格,張數後 確認成交 | |
賣方 | ► 收取股款(扣除證交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 ► 將股票背面出讓人處+過戶轉讓委托書出讓人處蓋上原留印章 ► 郵寄或當面交付給買方 |
買方 | ► 收到股票後, 股務代理處辦裡股權過戶 ► 新股東: 身份證影印件正反兩面+印章 ► 舊戶: 該股票原留印章 |
≈可自辦或委託盤商代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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