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陳銘銓 董事(2)蕭文昌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陳銘銓 董事(1) 博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 建祥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3) 騰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 石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 極美美學藝術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蕭文昌 董事(1) 威赫瑪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 柏鴻有限公司董事長。(3) 恬褋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 汝益有限公司董事長。(5) 睡眠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6) Cyto Test Inc.董事長(7) CytoTest Biotecnology(H.K.)Ltd.董事長、(8) 北京康寶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9) 賽特斯(海南)生物醫學有限公司董事。(10)石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蕭文昌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賽特斯(海南)生物醫學有限公司董事。(2)北京康寶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賽特斯(海南)生物醫學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復興城E座102室。(2)北京康寶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六街88號院3號樓907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賽特斯(海南)生物醫學有限公司:醫療方面第三方檢測機構。(2)北京康寶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檢測。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1)賽特斯(海南)生物醫學有限公司 USD900,000/40%。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