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曉雯/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該名董事現職為專任教授,並無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不適用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損及本公司利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