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
1.事實發生日:112/11/27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1月08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869號函辦理。(一)資金貸與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資金貸與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千元,有超過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之情事。(二)背書保證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0千元,有超過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0%)之情事。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2年08月11日董事會重新訂定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 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及調整本公司 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4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百)。並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第20條及第 26條之2規定訂定改善計畫,112年11月27日送審計委員會通過,並依計畫確實執行。(一)資金貸與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二)背書保證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