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子公司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13/02/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3,244(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1,18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2,1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0,60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泰治環科為承攬工程而有營運資金需求,需取得金融機構融資額度,本公司113年02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為泰治環科提供背書保證,新增背書保證金額11000仟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7,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07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46,48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2,1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3.9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0.0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