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大臺南會展中心 努山塔里亞A廳)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報告 (5)修訂『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部份條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112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3)初次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 認股權利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增補選第五屆董事1席及獨立董事2席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5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3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但以一項且議案內容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 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 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倘若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 責任之建議,仍得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擬訂自113年4月8日起至113年4月1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現址。 (三)本次股東常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14日至 113年6月10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網址:www.stockvote.com.tw】 (四)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擬自113年4月8日起至113年4月17日,受理持股 百分之一以上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凡有 意提名之股東務必請於113年4月17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以利董事會審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常會應選名額3人;董事會提 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 受理處所:736台南市柳營區工一路28號(利百景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