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PCBC)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112年度審查報告書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其他報告事項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解除本公司新任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次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本次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本次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1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及相關事宜: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3.是否列入議案標準: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4.受理期間:113年4月5日至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股東務請於113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5.受理方式: 以書面方式受理,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6.受理處所:愛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南京東路六段348號1樓)7.聯絡單位:財會處,電話:02-5550-8686分機:3558。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