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事實發生日:113/03/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預計發行3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500,000元。4.既得條件:符合公司所定之營運目標與績效條件等指標者。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遇有員工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7.員工之資格條件:(一)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之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並達一定績效表現之全職員工為限,具資格之員工亦須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1). 與公司未來策略發展高度相關。(2). 核心關鍵技術人才。(二)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個人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同意。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113年3月26日)之每股公允價值56.46元及既得條件計算,設算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976萬元,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相關費用,暫估114年~1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864萬元、708萬元、338萬元及66萬元。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暫估114年至117年費用化金額對每股盈餘可能影響金額,分別約為0.276元、0.226元、0.108元及0.021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可能之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予他人、設定…等作其他方式之處份。(2). 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委託股票信託保管機構進行。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進行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信託保管財產(股份及現金)之移轉處分等以及其他基於本辦法所為之行為。(2).員工終止或解除對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保管契約之代理授權,就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