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創異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
代子公司創異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補充)1.事實發生日:113/01/302.發生緣由: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1、事實發生日:113/01/3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有本公司股權100%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74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1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1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4,70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2206.計息方式:3.80%7.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條件(2)日期:民國113年10月25日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1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310.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