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資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11月15日截止, 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 依公司法第267條第一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11月16日起至113年 12月17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 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永豐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暨全台各分 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 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 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