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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12/032.公司名稱:博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1,380,000元,發行普通股3,13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1月12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886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相關事宜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4.97%(計47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03%(計2,668,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13年4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三、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61.74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不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為上限,即每股價格暫定以新台幣186元溢價發行。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12/06~113/12/10 2.公開申購期間:113/12/16~113/12/18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12/17~113/12/19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12/11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12/19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12/20~113/12/24 7.增資基準日:113/12/24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