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銀行聯貸案
1.事實發生日:111/11/2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所籌組之銀行團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授信總額度新台幣壹佰伍拾捌億貳仟捌佰萬元聯合授信案, 此聯貸案將視授信銀行團籌組情形,最後額度以簽約時之額度為準。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改善財務結構、充實中期營運資金及產能擴充與製程優化。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 暨其附屬設備相關工程支出及建(購)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之所需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有關此次聯合授信合約內容必要之修改及 簽約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