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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廢止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11/11/22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1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櫃買中心)111年6月2日證櫃新字第1110004003號函申報生效,及111年8月30日證 櫃新字第1110010106號函核准延長募集期間至111年12月2日。 (2)鑒於國內資本市場接連受到新型冠狀肺炎疫情、俄烏戰爭、地緣政治風險影響、美 國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的衝擊影響,經綜合考量公司及股東權益後,本公司 111年11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向櫃買中心申請廢止上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 本次申請廢止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目前尚無重大資本支出之資金需求,因此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廢止後,對公司 財務業務並未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