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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12/292.發行股數:3,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以面額計算)。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82元。6.員工認股股數:300,000股(發行新股總額10%,依公司法267條規定)。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股數之90%即2,7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可認購37.38704439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部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1/2113.最後過戶日:112/01/1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1/17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1/21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02/07至112/03/08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2/03/09至112/03/1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12/29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高雄漁港簡易型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元大商業銀行高雄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671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 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01月1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 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巿中 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1月16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 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