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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含獨立
公告本公司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12/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獨立董事:張祐齊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拓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