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澄清:處分全家案程序合法
泰山(1218)經營權之爭法律攻防,泰山11日深夜公告,已收到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通知,大股東龍邦旗下保勝投資針對公司1 2月2日召開第8次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股份案,提起無效決議之訴。 對此,泰山表示,將委請律師擔任公司代理人,進行後續民事訴訟 程序。 另外,泰山12日一早補充澄清說明,強調公司處分所持有的全家股 份,業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充分討論後,表決決議通過,並完全按 照決議之授權執行,程序與實體均合乎法令、經濟部函釋與司法判決 及實務見解。目前是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寄來的「通知」 ,及龍邦的起訴狀繕本,並不是「判決」。 龍邦早在1月5日就對外宣布,向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 之訴,並經商業法院受理分案,希望撥亂反正,糾正泰山違法決議等 情事。 證交所1月4日針對泰山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持有全家股份案, 認定有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致有影響股東權益及 證券價格之虞,處以高達200萬元的違約金,創下證交所對上市公司 罰款的最高紀錄。 對此,泰山重申尊重主管機關意見,虛心接受、檢討,將來程序上 會要求更為完備;唯處分全家股份之決議,係完全依自由市場機制執 行,當然符合現行法規,不影響處分交易效力。公司目前已依法提出 異議以為救濟。 泰山強調站在企業經營立場,若有損及公司及股東權益行為時,不 論股權多寡,公司定當全力依法捍衛固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