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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502,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5,02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考 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7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2,127,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5%由員工認購,其餘 85%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0年8月3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由原股東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 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 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 運用計畫、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之增 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 收股款合約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基 於營運評估及客觀條件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