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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台灣科學園區T2棟R2樓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1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虧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董事補選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7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及相關事宜如下: (1)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21日起至112年5月2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 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12年5月2日下午5時止提出並敘明聯 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 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處所:佐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地 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 電 話:02-26490055 (3)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務請於112年5月2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 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提名股東應 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1)受理期間:自112年4月21日起至112年5月2日下午5時止。 (2)應選名額:董事1名。 (3)受理處所:佐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 地 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39號17樓之1 電 話:02-26490055 (4)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5)提名方式: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於112年5月 2日下午5時前,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加註「董事提 名函件」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6)股東提名董事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學歷、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 ,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第192條之1相關規定者,該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7)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