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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第三案: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第四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第三案:本公司112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第四案:本公司112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第一案:本公司第5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第一案: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解除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網址:www.stockvote.com.tw】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1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8日起至112年4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45號11樓),電話:02-2755-3320。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