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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4/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陳 正 董 事: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佳真 董 事:陳德芳 獨立董事:汪嘉林 獨立董事:謝明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票決同意通過,在無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