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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於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2/04/20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因應充實營運資金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總數以不超過15,000仟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3.因應措施:因本案私募普通股發行期限將屆,考量資本市場狀況與業務銷售規劃,且目前尚未選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