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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2/04/282.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以不超過9,000,000股為上限。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0元整為上限(以面額計算)。6.發行價格:將於定價後另行公告,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前考量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15%由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85~9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增資發行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增資相關日期(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增資基準日等)、設置代收價款行庫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增資計畫之修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所需資金總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應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因素需要而需變更時,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