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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竑穗興業(股)公司公告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取得
代子公司竑穗興業(股)公司公告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取得使用權資產(國泰忠明大樓增加承租面積)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國泰忠明大樓(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497號地下2-4層)地下停車場車位2.事實發生日:112/5/8~112/5/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數量:新增加承租停車位2格(原承租175格異動為177格)(2)停車位租金:3,048元(未稅)(3)每單位價格:1,524元/位(未稅)(4)車位租金:1,524元/位(5)租金增加總金額:36,576(未稅) (112/6/1~113/5/31)(6)使用權資產增加金額:36,272元(增加後使用權資產餘額:1,163,952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現有停車位合約增補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條件: 每季支付一次(2)租賃期間:112/06/01-113/5/31(3)當月實收停車費總額超過450,000元時,其超過部份之50%回饋予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依原契約租金辦理擴充車位取得停車場營運範圍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5月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5月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