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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黃線增額容積 廠商興趣缺缺
高雄捷運黃線工程啟動,高市府初步規劃場站半徑500公尺以內建 地,最高30%的「增額容積」,建商須以基地周遭土地市價換取,而 不是像過去的捷運紅線、輕軌等場站的「容積移入」,以公告土地現 值計算價金,導致建商成本大增30%,對購買黃線「增額容積」興趣 缺缺。增額容積若乏人問津,恐影響高捷黃線高市府負擔財源籌措, 衝擊後續捷運工程進度。 建商說,新修正的「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之5條規定 ,高雄捷運黃線場站半徑500公尺以內的建地,得申請最高30%的「 增額容積」獎勵,而且高市府初步規劃採「土地市價換容積」方案, 引發建商高度關切。 所謂的「土地市價」,是指開發商要向高市府申請黃線場站基地建 案的「增額容積」時,高市府委託三家估價師,根據該基地周遭的土 地市價,以推估30%「增額容積」的價金,且三家估價師的鑑價須取 其最高者。例如,符合規定的場站500坪建案基地,建商每坪以100萬 元購得,總價5億元,如要申請30%的黃線「增額容積」獎勵,須以 100萬元的土地市價乘以30%,再乘以500坪,也就是1.5億元購買。 但同樣條件的基地,若比照過去捷運紅線、輕軌一樣最高30%的「 容積移入」,採用公告土地現值換算,因公告土地現值大約只有土地 市價的4成,因此100萬元市價的土地,公告土地現值只有約40萬元, 以此乘以30%容積,再乘以500坪,只需6,000萬元,二者的價金差距 高達9,000萬元。 建商斷言,一旦高市府採取高雄捷運黃線場站「土地市價換容積」 的容積獎勵方案,建商基於成本與利潤的考量,加上取得30%容積之 後,樓地板面積增加,也需再多開挖一層地下室,導致工程再拖延四 到六個月,建商恐將割捨不用,「徒法無以自行」的結果,最後將導 致捷線自償基金難有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