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制案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代表人: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文煌法人董事代表人:旭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怡寧董事:邱振庭獨立董事:洪國欽獨立董事:史弘祥獨立董事:蘇正輝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任職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