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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俊毅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宏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贊成權數達法定通過數額,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