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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 之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 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方泰又 董事:劉冠君 獨立董事:曾耀德 獨立董事:孫正強 獨立董事:黃正昌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