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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案
1.事實發生日:112/07/2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06月29日董事會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案,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1112年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2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 42,000,000 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12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86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63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3,570,000股由原股東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三、本次增資換發股票作業摘要擬如下:1.最後過戶日:112年7月31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2年8月5日。3.除權認股基準日:112年8月5日。4.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2年8月10日至112年8月29日。5.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年8月30日至112年8月31日。6.增資基準日:112年9月1日。7.原股東催繳期間:112年8月30日至112年9月30日。四、本次辦理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致每仟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修正。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