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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 結論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 結論加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落之核閱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2/08/112.發生緣由: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前 言 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財務報表作成結論。範 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述,列入上開財務報表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6,988仟元及53,303仟元,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分別為新台幣4,602仟元及29,275仟元;暨財務報表附註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以其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財 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年及111年6月30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2年及1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情事。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淨損失為新台幣(以下同)39,057仟元,且民國112年6月30日之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292,897仟元,已達實收股本新台幣405,559仟元之二分之一以上。該等情況顯示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會計師蘇定堅 金管證審字第1070323246號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會計師曾棟鋆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