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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
(更正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新股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2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發行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新股50股,計5,172,983股。4.除權(息)交易日:112/07/275.最後過戶日:112/07/2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7/2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8/028.除權(息)基準日:112/08/02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12年發行資本公積轉增資案件,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 7月6日申報生效在案,經查申報書件疏漏,考量及保障本公司股東最大 權益,已於112年8月25日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撤銷本公司112年度資本公 積轉增資案,擬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112年發行資本公積轉增資案件, 本公司將儘速向金管會證期局申報此次112年發行資本公積轉增資案件。(2)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 拼湊成一股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部分,則依 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照股票面額承購。(3)本增資案如因法令變動、主管機關規定或因流動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致股 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或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時,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前開情事對原股東權益、除權交易日期及除權配發股數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