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資本市場板塊應精簡
證交所繼向櫃買市場「挖角」其最大本營-生技醫療股之後,最新 出刊的《證券服務》雙月刊指出,我國資本市場四合一的議題討論已 久,涉及各方意見,要達成共識困難,造成目前多層次資本市場有六 個板塊,目標客群互相重疊,讓欲掛牌的企業混淆。 證交所在10月號《證券服務》雙月刊中,以「由近十年IPO趨勢淺 析臺灣資本市場國際定位」為文,並作上述結論。證交所指出,參考 日本交易所集團(JPX)於2022年進行市場重新劃分之改革經驗,「 有朝一日,我國終將面對此重大課題」,未來面臨的挑戰與事前的準 備工作值得各界共同探討。 「由近十年IPO趨勢淺析臺灣資本市場國際定位」共洋洋灑灑長達 14頁,作出以下結綸: 香港交易所曾於2016年發布專題研究,論述香港市場股價偏低的現 象,內文指出各資本市場基於自身特性,包含上市公司的行業組成和 發展階段、投資人基礎、投資人成熟程度和行為等,塑造出每個市場 的「市場常態」,與本專題研究欲探討的「國際定位」不謀而合。 首先在制度面,集中市場至2018年推出多元大型無獲利條件以前雖 有逐步放寬獲利標準,但整體的核心架構並未改變,仍是偏好於具備 穩定商業模式的企業,若要大量吸引以市值為導向且無獲利的創新公 司掛牌,仍須時間發酵。 第二,我國資本市場股票初次募股(IPO)籌資金額相較債券籌資 及現金增資(SPO)為低,顯示我國上市企業慣於利用再發行市場成 長茁壯。 另近十年於集中市場225家IPO公司,以國際標準衡量多屬於中小型 企業,產業價值鏈屬性為上、中游業者,平均籌資規模較低。 第三,因我國無法歸類於高本益比市場,且折價現象使IPO評價低 於大盤,2016年優先實施競拍制度後折價現象似有擴大跡象。 最後,透過KY公司及日韓交易所數據反應集中市場國際定位,結果 顯示KY公司平均規模及評價較本國上市公司為低,韓國交易所(KRX )與JPX主板於IPO公司市值、規模及評價皆高於我國。 整體而言,剖析十年我國集中市場IPO趨勢後,可以大致勾繪我國 市場氛圍容易吸引規模不大、產業屬性與新興創新產業重疊性較低, 及可以接受我國市場較謹慎評價之企業。 與目前我國集中市場主板與創新板欲推動大型無獲利、以市值為核 心、具創新技術及可能須要高評價之客群而言,存在現實上的差異。 因此,雖然近年法規開放速度加快,惟集中市場數十年發展下來所形 成的「市場常態」及「國際定位」,仍須要時間進行質變。 建議內容如下: 調整發行市場制度時,須先定調大方向為何,透過各面向分析與理 解我國市場定位後,若各方共識係將目前定位持續深耕並與其他國際 交易所作出差異化,那就不必因短期無法吸引大量風險性較高的創新 公司而焦急萬分。 反之,如果長期目標要使市場發生質變,吸引著重於市值導向或是 無獲利的創新公司,本專題研究試著提出短、中及長期建議,簡列如 下: 1、短期:調整上市產業類別: 研究發現,近十年IPO案件,有35件被歸類於其他類,居各產業之 冠,易讓投資人混淆且難以與其他同業進行比較,若主板或創新板能 重新調整產業定義,讓投資人更容易識別那些是具有技術及發展潛力 的群體,可能評價也會順勢提高。 2、中期:需檢視承銷制度: 因創新公司營運所需,相較於其他一般公司,更注重於評價及籌資 金額,與國際相較,我國IPO評價及提撥比率略低,致整體IPO籌資金 額較少,可能會降低創新公司籌資意願。 目前我國採取競價拍賣制度優先與承銷價連結興櫃價格等措施,確 實與韓日多採用詢價圈購且可用新股或老股籌資較為不同,且近年承 銷價折價現象有擴大跡象,除了市場因素外,部分中介機構反應,承 銷制度有過度保護投資人之虞,若上市後價格跌破承銷價一定範圍則 要提出合理說明,否則將會處記缺點,致承銷商並無誘因提高承銷價 。 然而,承銷制度牽連甚廣,從主管機關、券商公會、證券業者到證 交所等均扮演重要角色,整合時間較長,未來若欲滿足創新公司需求 ,如何調整承銷制度,同時能滿足公司期待與兼顧保護投資人的原則 ,是未來值得研究的議題之一。 3、長期: 探討資本市場整合之可行性我國資本市場四合一之議題已討論許久 ,然牽涉到各方意見,要達成共識相當困難,造成今日我國多層次資 本市場有上市、上櫃、興櫃、創櫃、創新板、戰略新板等板塊,目標 客群互相重疊下,容易讓欲掛牌的企業混淆。 參考JPX於2022年進行市場重新劃分之改革經驗,有朝一日,我國 終將面對此重大課題,未來面臨的挑戰與事前的準備工作值得各界共 同探討。 證交所說明,JPX於2022年4月施行新制,將原有市場一部、市場二 部、Prime(主板)、JASDAQ(標準)及JASDAQ(成長)板塊精簡為 三個,分別為Prime市場、Standard市場及Growth市場。 其中,Prime(首要、主要)定位於市值較大、流動性佳、具優良 公司治理及承諾永續成長之公司;Standard則屬市值符合一般水準、 流動性且符合基本公司治理標準之公司;成長市場Growth則鎖定具有 高成長潛力,但投資風險較高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