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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來源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0/2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2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00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須依公開承銷時之新股承銷價而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28,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1,872,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4.91%,計328,000股予員工承購;其餘85.09%計1,87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112年6月20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 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須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授權董事長辦理訂定員工繳款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