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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1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3/01/2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88號(台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一樓107會議室)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誠信經營守則」、 「道德行為準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2)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辦法」,「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辦法」、「股東會議事辦法」、「董事選任辦法」案。(3) 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案。(4) 為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事宜, 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臨時動議。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2/2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1/25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2年12月27日起至113年1月25日止, 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提前於民國112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12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 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電話:02-23816288)或於當日前往出席 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15日寄 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