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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11/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蔡翔如 董 事:楊偉成 董 事:蔡慶運 董 事:蔡慶泰 董 事:鄭名翔 獨立董事:李昭賢 獨立董事:李皇照 獨立董事:粘金重 獨立董事:蔡苑宜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11/23~115/11/2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決議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