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1.事實發生日:112/12/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 林凱/浩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獨立董事: 林柏宇/傑順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獨立董事: 范姜文/台灣東方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2/12/11至115/12/10,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行監察人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