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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 挨罰800萬
2024首張大罰單出現,金管會4日公布,新光銀行黃姓理專挪用客 戶款項約3,100萬元,造成客戶存款淨減少2,211萬元,直到理專的弟 弟去提款,分行察覺有異,致電客戶才東窗事發,金管會開罰800萬 元。新光銀行回應,已在第一時間主動積極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新光銀行黃姓分行理財主管,向甲客戶銷售基金等投資商品,承諾 有固定報酬,沒想到出現鉅額虧損,理專即挺而走險,勸誘乙客戶辦 理約定轉帳,理專將自己他行帳號設定為乙客戶網銀的約定轉帳帳號 ,挪用3,100萬元到自己帳戶,再轉去甲客戶的帳戶彌補虧損,違規 時間長達4年4個月,中間資金有進有出,最後導致乙客戶帳戶存款短 少2,211萬元。 黃姓理專除持有客戶網銀帳密,還幫客戶保管印章,私下盜蓋乙客 戶印章在外幣帳戶取款憑條,理專還讓弟弟去別家分行取款,因理專 弟弟拿不出存摺,行員察覺有異,打電話向乙客戶求證,案件才爆發 。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裁罰考量有四項,一此案確定是 理專挪用資金,不是與客戶的不當資金往來;二違法期間超過三年; 三是客戶受影響金額逾2,000萬元;四兩位受害客戶都超過80歲,是 高齡者,都被加重扣分。 相較2023年其他銀行理專A錢案開罰上千萬,此案罰800萬元,且未 增提作業風險資本計提。林志吉指出,主要考量此案受害客戶僅兩位 ,且算是銀行自行發現,是其他行員機警發現,另銀行配合調查、事 發後積極補強,也會列入減輕裁罰的標準。 林志吉提醒民眾,理專會在匯給客戶的交易中註明「基金配息」等 ,但不是來自基金公司的入帳,民眾在刷摺時,可留意關鍵字,包含 「基金配息」、「保單到期」、「紅利」等,呼籲客戶還是要隨時檢 視對帳單,部分銀行也會建有相關關鍵字偵測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