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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13/02/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兆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楷傑董事 兆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秀花董事 兆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偉傑董事 林照峰董事 林家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