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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22.增資資金來源:民國112年度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11,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0,11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與其他股東拼湊成整數, 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 現金(計算至元為止),而該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 另訂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 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