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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暨受理股東提案權
1.事實發生日:113/04/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三、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51號1樓會議廳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五、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2)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本公司民國112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告。(6)訂定「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通過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櫃辦理現金增資案,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案。(四)選舉事項:無。(五)其他議案:無。(六)臨時動議:無。六、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七、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自民國113年4月27日起至5月7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5月7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處理結果;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會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4段51號7樓之1,電話(02)22425511)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