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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4/3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股東常會之召集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30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7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民權路50號2樓會議室會議事項:(1)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三、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四、本公司累計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2)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本公司112年度虧損撥補案。(3)討論事項:一、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二、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5)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股票停止過戶日起迄日期:113年5月19日~113年6月17日。本公司受理113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事宜如下:1.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始可向本公司提案。2.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制(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則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3.受理提案期間:113年5月10日至113年5月20日。4.受理提案處所:台灣創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桃園市蘆竹區民權路50號2樓)電話:03-346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