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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4)董事:胡亦侃(5)獨立董事:潘榮春(6)獨立董事:向志中(7)獨立董事:張敏玉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緯博投資(股)公司 董事 精成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旗 (牛牛牛)亞證券(股)公司 獨立董事 凱崴電子(股)公司 董事 正奇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 衡平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誠大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漢誠財務管理(股)公司 董事長 漢友投資顧問(股)公司 董事 亨朗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上海鄉村(股)公司 董事 泰安綠舟(股)公司 董事 大昱光電(股)公司 董事 東亞建築經理(股)公司 董事(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4)董事:胡亦侃 汎球生物藥劑研發(股)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竑瑞實業(股)公司 董事 華生國際(股)公司 董事 寶泰生醫(股)公司 副董事長 北光極能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崇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新蘭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5)獨立董事:潘榮春 財團法人臺北市禮賢社會福利基金會 董事(6)獨立董事:向志中 中萬(股)公司 董事長(7)獨立董事:張敏玉 台新金融控股(股)公司 獨立董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獨立董事 光友(股)公司 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元山/董事(2)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俊宏/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2)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南塘路1號(1號廠房)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