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08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5,471,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新台幣154,71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8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據上市前公開承銷相關規定,並按當時市場狀況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32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13,151,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2,32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13,151,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3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事宜,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1)對外公開承銷未募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 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2)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 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公司上市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市掛牌,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