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英特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易座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 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